

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
2.严格按照学校值班规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守岗位,负责好学院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安全巡查工作。
3.值班期间须在办公室接听接收电话、传真和文件,相关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4.值班期内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突发性事件无法继续值班者,需向办公室主任备案、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由代班人员接替值班。
5.值班人员值班期满,需电话告知下一个值班老师,做好交接工作。
6.值班人员要按以上规定认真执行,因工作失误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严格追究值班人责任。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7月7日